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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秀山乡实行全岛封山育林

 


  
为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县的精神,加快全乡造林绿化步伐,制止乱砍滥伐现象,该乡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实行全岛封山育林。按照因地制宜原则,对风景旅游区、水土保养区、水源涵养区实行全封,严禁伐木、割草、拾柴、采石、烧纸、野炊、狩猎等妨碍封山育林的活动;对其它区域,根据实际,各村划出部分山林作为半封闭区,规定每年10月到次年2月为开山期,允许有组织地进行拾柴、割草、砍伐死树活动。采伐人、林木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,否则一律按盗伐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