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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山乡出台教育奖励实施办法

 

 

   为促进秀山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最近,秀山乡制定出台教育奖励办法,由乡财政专款拨付,设立学校教育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每年2万元,教师补助资金每年4万元,用于对秀山小学及符合条件的师生、幼儿园进行奖励。同时对在教育、教学中取得重大成绩的教师和学校实行奖励制度,对年度考核为校级优秀教师的,本年度奖励200元,系统级优秀本年度奖励400元,县级先进教师、县拨尖人才本年度奖励1200元,市、省、全国同类级别分别奖励1500元、1800元、2000元。对省特级教师、市级骨干教师及县A级教师每月分别奖励500元、400元、200元,县B级教师或县教坛新秀每年一次性补助500元。学校被评为全国、省、市、县先进集体的,分别奖励,对学生在县级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的也作了详细的奖励规定,并对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。